2023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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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3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普通类面向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普通类“9+3”高职单招)。 2023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2023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采取“知识+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2023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2023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1

  560103

  数控技术

  加工制造类

  4100元/年人

  2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加工制造类

  4100元/年人

  3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加工制造类

  4100元/年人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5%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根据专业大类对口,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我校的1个专业填报志愿。

  2.2023年4月25日8:00至27日17:00,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考试报名费130元/人。

  报名网址:http://www.scetc.edu.cn/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3年5月9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于2023年5月11日到校审核考生资格和领取准考证,参加5月12日的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藏区和彝区考生分别命题,分别组织考试。

  2.技能测试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50分。

  技能测试大纲

  (1)专业知识测试

  加工制造相关的专业知识

  采用笔试试卷进行测试

  60分钟

  90分

  卷面成绩

  (2)专业技能测试

  安全文明生产

  文明礼貌

  现场考察考生是否着装符合要求,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实训车间规章制度

  45分钟

  30分

  见评

  分表

  取各位考官所打分值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考生着装整齐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环境整洁卫生

  专业技能测试

  工件的正确装夹

  考生按抽取到的图样要求完成零件制作

  30分

  量具的正确使用

  工具的正确使用

  试件质量

  合计

  45分钟

  60分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2023年5月12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内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考场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2.在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根据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录取。录取原则为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二)有关事项

  1.2023年5月16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向学校监审处提出书面申请。

  2.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19日—25日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三)免试录取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2日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1.2023年4月25日8:00至27日17:00,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考试报名费130元/人。

  报名网址:http://www.scetc.edu.cn/

  2.2023年5月9日前,核准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3.2023年5月11日,考生到校审核资格和领取准考证。

  4.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

  5.2023年5月16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向学校监审处提出书面申请。

  6.2023年5月19日—25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于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5.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6.学校纪委和监审处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普通类“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高校录取。

  九,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4118(传真)

  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招生网:http://www.sce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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