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后的江宁高等职业学校,由主校区(原江宁中专校区)和实训基地(原江宁技师学院校区)组成,占地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有在校教职工700多人,在籍全日制学生近8000人,
整合后的江宁高等职业学校,由主校区(原江宁中专校区)和实训基地(原江宁技师学院校区)组成,占地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有在校教职工700多人,在籍全日制学生近8000人,非全日制学生1万多人。
办学职能办好全日制职业教育,高职,中职,技工并存。统筹全区职业培训资源,开展各种技术技能培训。
加强校企合作和对外交流,提高职教培训影响力。
承担省,市电大,成人教育等教育职能。
专业设置五年制高职类专业: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系列(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南京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系列(财务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工程)。
技师及高级工专业:数控加工技术,数控机床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财会,市场营销3+3中高职衔接培养专业: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技术,会计
省级示范(品牌)专业:数控专业,电子与信息技术,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会计
省技工院校省级重点专业:数控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
开放本,专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土木工程,机械设计,物流管理七个开放本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建筑施工,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乡镇企业管理,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技术
办学成效原江宁电大连年被评为“南京电大先进办学单位”,“南京电大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南京电大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南京电大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优秀教学点。2010年9月,学校被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授予“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称号,成为南京市首家获此称号的基层电大。
原技师学院先后获得了“江苏省教学管理规范技工学校”,“江苏省教学管理示范技工院校”,“江苏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优秀教学奖”,“南京市教学管理示范技工学校”,“南京职业技术培训先进单位”,“南京市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原中专校先后被认定为全国首批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学校立项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招生代号:2015)数控技术70五年大专毕业后可以直接就业;也可以参加“专转本”考试,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5机电一体化技术70电气自动化技术3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5财务管理80计算机网络技术40物流管理35数字媒体应用技术35工业机器人技术30物联网应用技术35综合高中(招生代号:5812)电子技术应用30根据对口高考成绩,直接被省内本科,专科高校录取,获得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学历计算机应用30会计30美术绘画20旅游服务与管理20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10化学工艺303+3中高职分段培养(招生代号:5712)机电技术应用40与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高校合作,转段成功后获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汽车制造与维修40电子与信息技术40计算机网络技术40旅游服务与管理40园林技术35高级技工(招生代号:4004)机电一体化技术35学习五年毕业后,获得成人大专学历和高级技工证书,实现高质量就业,100%推荐到优质大型企业工作数控加工(数控车工)35数控加工(加工中心)35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35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35计算机应用与维修35计算机网络应用35会计(收银员方向)35职业中专(招生代号:5012)机电技术应用35学习三年毕业后获得中专学历和中级工证书,100%推荐到本区域内优质大型企业工作。可以参加成人高考,获得成人大专学历;也可以参加注册入学,获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电气运行与控制35汽车制造与维修35机械制造技术30计算机平面设计35电子与信息技术35旅游服务与管理35中餐烹饪20皮革工艺(皮草方向)3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5西餐烹饪20招生范围学校目前在江苏,安徽,河北,河南,山西,浙江,江西,内蒙古,贵州,甘肃,广东,广西,西藏,四川,云南,青海,陕西,湖南,海南,山东共20个省(自治区)
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2.各专业招收的考生科类按各省公布的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落实各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调阅考生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具体录取方式:
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在录取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资助措施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学校还设立了竞赛专项奖学金对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比赛和活动获奖的学生给予奖励。为了帮助更多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金,在校内还可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另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我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四,五年级在校生中的优秀学生和部分贫困学生还可以享受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最高可以享受8000元/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