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充分依托自治区文化厅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专家教授,整体的办学优势和优质的教学资源,注重提高教学质量。目前已建立一支优秀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 40%以上的教师具有副教授级以上的职称,一线教师全部具有本科以上的学位,同时持续增大双师型教师的比重。学校采用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因材施教, 提供高效,优质的教育管理服务,为社会培养创新应用型的人才。
全日制职业中专 设有舞蹈,音乐,美术,学前教育(艺术幼师),国标舞,美术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广告制作,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城市轨遵交通运输与管理等专业。主要面向专业文艺团体,在各级演艺团体,部队文工团从事演员工作;中小学,培训学校等 教育单位从事教学或管理工作;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演出宣传及文员工作。与区内外多家单位签订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毕业生就业率100%,已形成了"立足南 宁,面向广西,辐射全国"的就业格局。学生入学时与学校签订就业合同,学校郑重承诺,为每一位合格的毕业生提供适合其自身发展的就业岗位。
大学直通车政策:直升大专,国家承认学历,轻松实现大学梦在校生同步套读大专。可报读广西大学,广西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外国语学院,广西机电工程职业学院,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区内外大学院校的大专学历。全日制高中设有艺术高中部(舞蹈,音乐,美术,播音与主持)和全日制普通高中部(文理科)。高中教学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合作,执行师资与教学共享,教学过程,教学活动,出题考试等教 学活动。通过这些举措,提高了学生文化课的学习成绩。艺术高中生在保证文化课教学同时,根据艺术院校的要求,有针对性开展艺术学科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艺术学科的基 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符合艺术高等院校(重点是31所全国重点艺术院校)要求,具有较好艺术素养的艺术考生。由于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参加全国艺术类高考的往届考生,专业考试均获得优异成绩。保障毕业生的升学率。
教学成果注重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突出。近年来更是佳绩不断,成绩斐然。2009年,学生谈丽娜经过多轮PK赛荣获“快乐女生”全国六强,轰动广西区内外;近年来创作的舞蹈作品《圣河》,《春到驮娘江》等荣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学校荣获首届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优秀节目成果奖;多部作品荣获广西历届中等艺术教育“红铜鼓”专业大赛64个奖项;参加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盛天名都杯”广西原创歌曲演唱大赛荣获银奖和铜奖。近几年来,我校学生还参加了第九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晚会,广西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大型活动的演出,获得有关部门的好评。
优惠政策报考我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业户口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可以享受国家三年每年生活补助金200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另外享受六类特定人员(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的学费资助或全免学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与奖学金奖励。
培养目标毕业生的主要去向是:各部队专业文艺团体,地方专业文艺团演员;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从事文化工作;高等艺术院校输送合格考生;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级职员;高速公路,幼儿园教师;电台,电视台主持人,播音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旅游公司,酒店行业,市场行业,社会发展和改革需要的美术,绘画专业人才。近几年来,区内外许多用人单位纷纷来校录用各专业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100%,毕业生不出校门,基本解决就业问题。每年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校内参加高考报名,报考全国本科,专科艺术院校。
录 取学校招生列入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计划,面向区内外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全封闭式教育,学制三,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厅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学校负责推荐工作,学生入学后与学校签订就学意向书。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名单报经广西教育厅审批备案,本校根据备案的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家庭困难的考生,请在当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在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和学费资助。 面对新世纪的机遇与挑战,南宁创艺艺术职业学校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在创建一流艺术学校的进程中做出新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