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教育扩招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4.学校校址:主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太阳岛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游览街37号第二章 报名条件与程序第三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
A.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B.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
C.具有同等学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以报考。
第四条 报名程序
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考生报名时免交报名费。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
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0:00。
2.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报名入口”,访问报名系统。考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设置登录密码并输入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后完成报名注册。考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设置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高职扩招报考期间,考生须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考信息。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需下载《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在现场确认前到相关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审核考生户籍、身份、学籍、学力等情况。其中,当地教育部门、招考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力等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的身份界定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相关企业和单位负责审核企业员工、基层农技等人员身份。
各部门各单位(具体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单位、学校、派出所、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委会等)负责审核认定考生身份,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盖章。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将《资格审查表》交给县(市、区)招考机构。
(三)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退伍证明、《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1.现场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工作由县(市、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采集的信息包含考生头像信息、指纹信息和身份证信息。采集时,考生本人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采集设备对考生身份证、指纹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并当场摄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进行人脸比对。无《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无法被采集设备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头像采集标准参照普通高考标准执行。
2.信息确认。考生信息采集后,招考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打印《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如因信息有误或不真实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身体检查
报考高职扩招考试的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时间为现场确认后,至2023年11月3日前。考生应携带现场确认时领取的《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当地招考机构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考生须于2023年11月4日17:00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机构,存入考生报考档案袋。已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可免于体检。
(五)档案组建
考生参加扩招考试所需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建,内容包括《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及《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县(市、区)招考机构要对考生相关毕业证书和证明材料进行核验,核验后要留存相关信息备查,材料信息保存时间为1年。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志愿填报第五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厅、省招考院下发为准。(具体专业及收费标准见附件)
第六条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
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0:00。
2、填报志愿方法:报考我院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信息港报名系统填报高职学院扩招志愿。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第四章测试与录取第七条 测试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8:00---12:00时
测试形式;网络面谈考核
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生态职业技术学院互认。
第五章录取及报到第八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对体检合格的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我院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报考志愿,根据测试和面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测试、面谈、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 分阶段录取
学院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23年11月29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23年12月6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互认成绩的其他高校(未完成计划的高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高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高校办理录取手续。
2023年12月11日前学院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具体报到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已经被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未经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我院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信息至省招生考试院。
第十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
第十一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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